六、《区分表》将《国际分类》中使用的商标号和服务号排在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后,未列入《国际分类》的我国常用商品和服务项目名称后也编排了顺序号,用“C”标注以示区别。
七、一个类似群内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原则上是类似商品和服务。若该类似群内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并不全部判为类似,则按照类似关系将商品和服务项目分为若干部分,用中文(一)、(二)……表示,同一部分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原则上判为类似,不同部分间的商品和服务项目原则上不判为类似。对于某些特殊情况,该类似群后面用加“注”的形式详细说明。 类似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之间应交叉检索。
八、《区分表》采用层次代码结构。第一层是商品和服务类别,用中文第一类、第二类……表示,共45个类别;第二层是商品和服务类似群,代码采用四位数字,前两位数字表示商品和服务类别,后面两位数字表示类似群号,如“0304”即表示表示第三类商品的第4类似群;第三层是商品和服务项目,代码采用六位数字,前两位表示商品和服务类别,后面四位数字为商品或服务项目编码,如“120092”为第十二类第92号商品,六位数字前面加“C”的代码表示未列入《国际分类》的我国常用商品和服务项目,如“C120008”为国内第十二类第8号商品。第四层的代码用中文〔一〕、〔二〕……表示各类似群中的某一部分;第五层的代码在各类似群后面的“注”中出现,用1、2……区分各条说明。
九、对于移类的项目,如果需要交叉检索,则在移入的类别进行加注。例如第七版时“牙科用药”由5类0507类似群移入0501类似群,则0501类似群加注“牙科用药与第六版及认前版本0507牙科用药交叉检索”;第八版时42类4205类似群中的服务项目分别移入43类4305类似群和44类4403类似群,则4305、4403类似群均加注“本类似群与第七版及以前版本4205交叉检索”;第九版时1类0117类似群所有商品项目全部移入4类0407类似群,则0407类似群加注“本类似群与第八版及以前版本0117交叉检索”。
商标和服务项目正不断更新、发展,市场交易的状况不断发生变化,商品或服务的类似关系也不会固定不变,希望各方在实际使用中提出宝贵意见,我们将结合实际情况,总结经验,以使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》更加合理和完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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